员 工 离 职 声 明
刘浩在本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,自2021年2月1日起,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销售工作,并与公司处于失联状态,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,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本公司于2020年2月5日依法解除刘浩的劳动关系。自2021年2月5日后刘浩以我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均与本公司无关,全部系个人行为,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声明。
武汉市尖峰拓展培训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二一年二月伍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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